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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asgoodaswater - 造林工作注意事項 

一、造林地與樹種選擇 

        造林宜考慮立地環境,選擇適當的樹種,大面積造林時,以選擇2種以上樹種混合造林為宜,如能營造複層林更佳。
建議樹種如下:

(一)沿海地區之農牧用地:木麻黃、小葉南洋杉、水黃皮、白千層、黃槿、大葉山欖、台灣海桐、欖李、欖仁、羅漢松、蘭嶼羅漢松、瓊崖海棠。
(二)一般灌溉區農田:臺灣肖楠、臺灣櫸、欖仁、羅漢松、蘭嶼羅漢松、烏心石、光蠟樹、樟樹、臺灣相思樹、青剛櫟、小葉南洋杉、茄苳、印度紫檀、桃花心木、楝樹、杜英、黃連木、楓香。
(三)經濟性樹種(以全省分四區):如附表
北部:烏心石、樟樹、台灣肖楠
中部:烏心石、台灣櫸、桃花心木、樟樹、台灣肖楠
南部:桃花心木、光蠟樹、印度紫檀
東部:台灣櫸、光蠟樹、桃花心木、印度紫檀、樟樹

 

**協會加註: 白楊樹任何地方都可以種植**

 

二、造林季節 

(一)北部:1~3月,把握春季降雨季節造林。
(二)中部:1~5月,把握春季降雨季節造林。
(三)南部:5~7月,把握降雨量多時造林。
(四)東部:11~翌年3月,把握降雨量多時造林。

 三、栽植時,株、行距之決定 

依據每公頃栽植株數,先決定行距(栽植行間的距離),再算出株距(栽植株間的距離),其計算方法為:

     10,000(平方公尺)
行距(公尺)*株距(公尺)=栽植株數

 
行距、株距和栽植株數之關係表:
 

行距(公尺)
株距(公尺)

2.00

2.50

3.00

3.50

4.00

2.00

2,500

2,000

1,667

1,429

1,250

2.20

2,273

1,818

1,515

1,299

1,136

2.40

2,083

1,667

1,389

1,190

1,042

2.60

1,923

1,538

1,282

1,099

962

2.80

1,786

1,429

1,190

1,020

893

3.00

1,667

1,333

1,111

952

833

四、造林時,請參考下列方式辦理 

(一)整地:一般採用條狀整地,方法是依據每公頃栽植株數決定行、株距後,開闢寬度1公尺的植列,植列內的灌木、雜草要適度刈除(留下的草頭高度不可超過20公分),並將刈除雜草堆放在草列,草列的灌木、雜草也要刈除(草頭高度不要超過40公分),形成整齊的植列和草列,以便造林。
(二)掘穴:植穴的大小,依樹苗的大小而定,一般以寬為40公分深30公分,能使苗木根系舒展不致盤曲的程度為宜。掘出來的土,把肥沃的表土堆放在一邊,心土堆放在另一邊,以待種樹。
(三)栽植:種樹的時候,請注意下列事項:

  1. 植穴掘好後,將有機肥料(俗稱基肥)放置在穴底(不施肥者免)。
  2. 將堆放在一邊的表土放入穴底,樹苗種下後,再輕輕覆蓋心土。
  3. 裸根苗不種時要直立,不可歪斜,注意根系要舒展不可盤曲,根系太長、太多也要先修剪。
  4. 為避免根系盤曲,種植後將樹苗輕輕拉起,再將覆土用腳踏實。
  5. 種植深度應依苗木入土的深度為原則,為恐種植後乾旱而採深植者為數不少,但深植會發生二段根,使樹木衰弱,應該避免。種植後應做適當水框,以利灌水,但對平坦易積水的地面則需做成土堆,以免積水。種植時,應同時設立支柱以支撐苗木。
  6. 用塑膠袋苗種植時,要用小刀切除塑膠袋,並注意避免袋內土塊鬆散,以提高成活率。塑膠袋若未拿掉,則會導致盤根,苗木生長不良。

(四)補植:造林後,苗木難免有枯死情形,需要儘速用大苗來補植,以期造林生長整齊,早日成林。
(五)刈草、中耕、切蔓:造林後要勤加巡視,看到藤蔓、雜草纏繞抑蔽造林木時,則需要刈草、切蔓,以免造林木的生長空間受到妨礙。造林木幼小時,每年需要刈草3次為原則,以後再視實際需要刈草。若造林木高度已超過雜草80公分的程度時,就不必再施行刈草。
(六)各年度刈草次數,建議依下列原則辦理。

年數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次數


造林後1~2年,如果雜草繁茂,需要中耕1~2次,將植穴範圍內的雜草清除並鋤鬆地表面,以免雜草抑蔽幼苗生長。藤蔓較多的地方,視實際需要切蔓2~3次。

五、造林後之特別管理 

(一)施肥:依土壤肥沃程度,得施肥2~3次,以促進造林木生長,肥料種類以氮、磷、鉀之複合肥料為宜。施肥方法以在根株周圍掘溝施肥後覆土,以免肥份流失。
(二)修枝:林業經營的修枝,係以生產無節、通直、圓滿的高經濟價值木材為目的。但觀賞用樹種的修枝,應以提高景觀美感價值為目標。
(三)疏伐:造林木逐年成長達到鬱閉後,樹木之間開始 生長空間、陽光、水分、養分之競爭,導致生長優劣的現象時,即需要疏伐,把不良木及無利用價值的雜木砍除,以促進目的樹種的正常生長。對過密的林分,亦以 留優汰劣的原則疏開,使林內有適當的光線照射進來,讓地表植物能夠生長,以免林地因寸草不生而引起地面沖蝕。疏伐次數依實際需要辦理,原則上當林分開始鬱 蔽,陽光照不進林內時,就需要實施疏伐。
(四)病蟲害防治:林木發生病蟲害或有發生跡象時,請儘速向林務機構(縣(市)政府、林區管理處、林業試驗所等)報告,以便派員勘查防治。
(五)有關造林疑義,詳情可洽各縣(市)政府林務單位或林務局所屬各林區管理處協助辦理。

資料來源: http://green.forest.gov.tw/forest-1.aspx?forestno=20100517122752769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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